正值梅雨季节,衷心地祝愿各位学生家长身体健康。
接下来向各位分发2015年度东京都高中就学支援金关系书材料。
请各位家长读过分发的材料之后,满足申请条件的各位请办理手续。
此外,已确定学费全额减免或半额减免的学生(特别奖学生、体育
·艺术奖学生A以及B、子弟入学生、由于经济原因交纳金减免的
学生)也请办理手续。
《分发材料》
·申请手续通知
·认定申请书Ⅱ(B)、收入状况申报书Ⅰ(C)、收入状况申报书Ⅱ(C)
·2个信封(申请书提交用)
申请者
1. 提交材料
(1) 高中就学支援金资格认定申请书Ⅰ
要求学生在课外活动室填写材料,提交到认定中心。
不需要家长参与。
(2) 高中就学支援金资格认定申请书Ⅱ(B)
(3) 收入状况申请书Ⅰ(C)
(4) 收入状况申请书Ⅱ(D)
请填写完(2)~(4)的必填项目后提交
(5) 居民课税证明书(全部事项证明)或者生活保护接受证明书
2. 提交地点:本校事务室(周一~五 9:00~16:00 周六 9:00~13:00)
3. 提交期限:7月3日(周五)、下午4点截止
***信封上的认定编号可能有所需要,请记录以下的申请编号
学生氏名:王子均
认定编号:15-013-1218-0086
关于高中就学支援金
本制度是为了让各种各样家庭里的有志向的学生安心学习,利用
国家经费减轻高中学生学费负担的高中就学金支援制度。
通过全社会共同支持支援学生就学负担,期望将来学生们能够活跃
在社会舞台上。
填写信息注意事项
【1. 高中在学期间】的栏目请按以下选项填入
A.请根据(1)填写在校期间的初始日期
B.过去有过高中在学经历者请在(2)处填写在该学校的在学期间
C.目前为止,有接受就学支援金期间者,请提交接受事由的通知或
实际证明。
D.“高中”指:国公私立高中、中等教育的后期课程、特别支援学校的
高中部、高等专门学校(第一学年到第三学年)、专修学校以及文部科
学省指定的设置高中课程的各种学校。
【2.家长收入状况】信息栏,请参考以下填写。
A.由于课税证明书通常每年6月分发,所以有关4~6月的证明,需提
交前一年度的课税证明书(证明前年的个人所得)。7月~第二年3月的
部分需要提交该年度的课税证明书。另外,7月以后提交课税证明书,
并且满足申请条件的学生,原则上从第二年6月开始可以得到支给。
B.家长是指有抚养权者(没有家长的情况,监护人也可),以下(1)
~(5)除外。
① 根据儿童福祉法第33条2的第一项,第33条8第二项,第47条
第2项规定,行使抚养权的儿童协商所长
② 根据儿童福祉法第47条第一项规定,行使抚养权的儿童福祉设施
所长
③ 作为法人的未成年监护人
④ 民法第857条2.第二项规定,监护人只行使有关财产权限的权力
⑤ 其他,被承认的对抚养学生上学有经济负担的监护人
C.【2.保护人收入状况】(2)满足②时,请务必在确认所有抚养人状况
的情况之上再进行填写。
抚养人不得已的情况下无法提供给课税证明书的情况,被认为有家庭暴力
或者放弃教育的嫌疑。这里的“因为不得已的家庭原因,无法提供抚养者
课税证明书的情况,(2)④以及⑤(3)被视为①中的“不存在抚养人”。
D.【2.保护人收入情况】(2)满足①~③条件是,请添付保护人全员的个人
所得的相关资料。(课税证明书·非课税证明书等)
E.【2.保护人收入情况】(2)满足④或⑤条件的时候,学生本人主要依靠
其收入维持生活者(根据医疗保险各法(注)的抚养者),请添付抚养人
个人所得相关材料。另外,还需添加有关抚养人是否有经济能力是否维持生
活的材料。
(注)医疗保险各法指的是健康保险法、船员保险法、国民健康保险法、
国家公务员共济组合法、以及私立学校教职员共济法。
留意事项
1.从原则上讲,4月入学的新生要在4月份内完成申请。另外,转学的
情况,要在转校当月完成申请。
2.如已有从国公私立(修业年轻不满3年的除外)毕业的经历,则不再
具有申请就学支援金的资格。
3.在2个学校(或以上)就学者,请选择任意一个学校进行申请。
4.根据法律惩罚使用伪造等非法手段获取就学支援金者。
5.申请资格经过审查通过之后,根据都道府县(文部科学省)规定的
期限,每年需提交收入状况材料。
6.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,对于没有按期提交个人收入状况证明书
者,就学志愿金会从第二年6月开始停止发放。请务必注意按时提交
材料。
7.课税日期如由于保护人在日本国外,无法提交全员个人所得相关材料
的话,就学支援金无法给予加算发放。
备考栏:此用纸规格为日本工业规格A4